13653854355

离婚哪里会有假的,别再走钢丝了!

发布时间:2022-01-18 浏览:0


离婚有真假之分吗?


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各种各样,除了因感情不和或家庭其他因素所导致的离婚外,还有为了购房减少首付、逃避债务、避税减税、申请廉租房、获取拆迁补偿等而产生的离婚。


真夫妻“假”协议,真能万无一失吗?对于通过这类“离婚”而达到某种目的的行为,在法律上效力如何?让我们通过几则案例,来看看其背后涉及的法律问题。<下文案例中当事人皆为化名>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作出了离婚的意思表示,一经民政机关确认办理离婚登记即发生法律效力。


从法律上说,自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已经消灭。


有些夫妻双方中一人出于种种原因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编造各种理由,诱骗对方与自己协议离婚。一旦对方同意与他离婚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后,就不再复婚。


一些自作聪明的夫妻为保险起见在离婚前会签订所谓的《复婚协议》等,以为该协议会对双方有所约束。但是在发生争议时,其中一方当事人反悔,另一方当事人以该协议为依据,要求恢复婚姻关系,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所谓的《复婚协议》也不能成为制约对方的依据。


案例一

关键词:低保资格条件、申请廉租房


小李和小郭结婚几年后小李开始领取低保。后因小郭退休,小李不再具备领取低保的资格,因此双方打算通过离婚的方式,让小李能继续领取低保。双方约定将婚后动迁安置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简称系争房屋)归小郭所有。小李和小郭办理完离婚手续后仍以夫妻名义继续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双方分别购买了人身保险,受益人均是对方,保险合同上分别以“丈夫”“配偶”称呼对方。


之后,小李和小郭打算将系争房屋出租以获取经济收入,由小李向政府申请廉租房为了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小李便将系争房屋产权从双方名下变更登记为小郭一人的名下。但是最终廉租房申请未获批准,双方仍旧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在系争房屋内。


好景不长,双方之间渐渐开始有了矛盾,小郭因情感问题写下承诺书,承诺“系争房屋90%的产权归小李所有......”谁料,矛盾升级,小李诉至法院。小李认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为了让其能继续领取低保,因此离婚是假的,关于系争房屋的产权,按照承诺书90%的产权归他。小郭不同意,表示双方是自愿离婚且已签订离婚协议书,至于承诺书则是赠与,现撤销对小李的赠与。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与小郭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目的是为了小李能够继续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虽然当时双方夫妻感情并非彻底破裂,但离婚涉及身份关系,双方向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日即双方离婚之时,不能回转。结合小李具有继续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廉租房目的的情况以及离婚后双方共同生活中的种种举动,法院认为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系争房屋归被告一人所有的内容显然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认定无效。


鉴于上述离婚协议中关于系争房屋的约定内容无效,小郭出具的承诺书内容亦缺乏合法依据,当属无效。系争房屋仍属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鉴于双方已经离婚,对系争房屋丧失了共有的基础,应依法予以分割,小李、小郭各享有50%房屋产权份额。





案例二

关键词:夫妻共同财产、购房

为了享有购房资格,姜美美和郝帅帅曾经历了一次短暂的“离婚”,然而再次复婚后,两人又走到了离婚这一步。双方因为之前购买的某处房屋财产分割问题起了争执。


郝帅帅认为,第一次结婚后,双方为了购买该房屋协议离婚,并登记在姜美美的名下,同时为了让其支付首付款,在第一次结婚期间自己给她汇了六十余万元。离婚后,姜美美用这笔六十余万元购买房屋,此后,郝帅帅每月把工资卡上的钱汇入姜美美的账户里,让她还贷款,且他都存有转账记录凭证。因此,姜美美买的房,他应当享有一半的房产。


姜美美认为,该房屋是她的婚前财产,和郝帅帅没有关系。郝帅帅向自己借款六十万,有借条为证,约定每月定期汇款给她,直至还清为止。如今产证只有她一人的名字,要份额可没有那么容易。


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虽然在购买该房屋时,双方当事人处于第一次离婚之后的单身期间,房屋登记在姜美美名下,但综合本案各项事实来看,双方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后的短时间内购买了该房屋;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约定;从郝帅帅名下工资流水和转账情况;另外证人的证言均可以得出双方合意购买房屋且双方当事人的资金长期处于混同状态,双方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后也属于共同生活的状态。故法院就此认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姜美美应当就郝帅帅出资部分向其支付补偿款。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

感情是无价的,婚姻是神圣的

把婚姻当工具,如同在玩火

所有的真实案例告诉你

一切行为都会导致意想不到的后果



德知盈是创新型、综合型、科技型的法律服务品牌,主体公司为河南徳知盈法律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河南德知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德知盈(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德知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河南惠发律师事务所为依托,整合优质专业财税公司,聚集大批优秀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知识产权代理人、创业辅导师及各领域行业专家,专注于为企业提供优质定制、卓有成效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

德知盈法律服务团队法律诉讼业务专业领域为: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合同纠纷、劳动工伤、建筑工程、医疗事故、债权债务、人身伤害、地产纠纷、刑事诉讼。我们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线上法律咨询服务,牢记使命,践行公益,敢于担当,普法先锋!

返回列表
Copyright © 2002-2017 版权所有©德知盈集团